1.為何香港交易所決定採納內地會計準則?
香港交易所并非「採納」內地會計準則。過往上市公司一般只準採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或《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香港交易所預期絕大多數上市公司今后仍會繼續採用這些準則。然而,香港交易所現時準許內地註冊成立的公司採用內地會計準則,是因為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已明確指出,內地會計準則已與公認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本趨同?;秲鹊貢嫓蕜t已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趨同,加上在香港上市的內地公司數目眾多,故香港交易所并無任何合理理由不承認內地會計準則為其接受的會計準則之一。
2.香港是否在中國內地以外唯一接受內地會計準則的市場?
不是。倫敦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澳洲證券交易所、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及歐盟區內的證券交易所等其他主要證券交易所均接受《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其他國家的會計準則,并先於香港訂立類似安排。例如:歐洲聯盟委員會於2008年12月12日宣布,包括中國內地等若干其他國家之會計準則,會被視為等同於歐盟採納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3.香港交易所接受內地會計及審計準則以及聘用內地會計師事務所的決定是否過於輕率或倉促?
不是,這是經過內地及香港監管機構審慎周詳考慮后作出的決定。2007年12月6日,中國會計準則委員會及中國審計準則委員會與香港會計師公會簽署聯合聲明,表明中國內地的會計及審計準則與香港會計及審計準則基本趨同。2008年1月至2009年8月的20個月期間,內地監管機關及香港監管機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財務匯報局、香港會計師公會及香港交易所)共同探討各種機制,以利便公司在其一司法權區編制及審核的財務報表可獲其在另一司法權區上市時被證券交易所接納。建議框架由有關各方共同制定,并於其后通過,香港交易所隨后於2009年8月刊發諮詢文件。香港交易所透過公開諮詢及其他渠道廣泛諮詢各界人士,收到的所有贊成及反對意見均經過一一考慮,而絕大多數的回應人士贊成有關框架。
4.新框架的推行為何遠較原訂建議實施日期(即2010年1月1日)遲?
內地及香港監管機構需要較原先預期長的時間完成籌備工作,當中包括兩地會計師事務所執業審核制度的比照,而內地與香港監管機構亦需要時間制訂及協定有關合作安排。
5.香港交易所的決定是否志在吸引更多內地業務?有否衡量「質與量」的問題?
不是。香港交易所作出相互認可決定的原因已在先前闡明,與吸引更多內地公司在港上市無關。香港交易所不認為接納內地會計準則及內地核數師將影響其市場質素。香港交易所堅信優質市場定可吸引優質公司及提升投資者信心。香港交易所一直堅守及提倡這個理念,立場并無改變。
6.有關框架是否意味香港已將部分監管權力交予內地?
新安排將不會削弱香港監管機構監察香港上市公司的成效。香港上市公司仍須遵守香港的《上市規則》及香港的《證券及期貨條例》。採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內地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告仍繼續受香港監管機構監察及監管。為香港上市公司提供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包括服務香港上市公司的內地會計師事務所)均受《上市規則》及《財務匯報局條例》約束。
7.香港監管機構如財務匯報局和香港會計師公會如何能調查內地會計師事務所?
與許多其他市場跨境監管的情況相近,有效監管須倚賴各地監管機構之間的合作。這項安排并非香港獨有。新的框架會透過內地及香港兩地現有的監管機構履行跨境監管工作。香港有幸已和內地的法定監察機關確立了多項合作安排。財務匯報局已根據《財務匯報局條例》中所載該局的職權范圍,與內地監管機構就調查和查訊事宜制定合作安排。對內地會計師事務所操守的查訊將根據內地法律進行。財政部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在內地法律許可的范圍內,會因著直接處理投訴或作為財務匯報局代理人,對內地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正式調查。內地會計師事務所將須向財政部及中國證監會提供文件,使二者可展開并完成查詢工作。對內地會計師事務所採取適當紀律行動和制裁的責任亦將由財政部及中國證監會承擔,兩者均為獨立於相關行業的政府機關。
8.香港交易所是否關注投資者對內地會計及管治準則的信心及這些準則的監管公信力?
投資者須注意的是,各有關機構已制定一系列投資者保障措施,確保內地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工作的質素。強而有力的規則執行機制才是關鍵所在。在有關的框架下,有意服務香港上市內地註冊成立公司的內地會計師事務所,不論是以申報會計師還是核數師的身份,均須先獲財政部及中國證監會根據一套嚴格的準則認可及註冊。此外,香港會計師公會審核內地執業審核制度后亦表示,內地的執業審核制度與香港的執業審核制度大致相近。財政部及中國證監會在審批內地會計師事務所的過程中,會評審及監察有關事務所是否能持續遵守CSQC5101 (內地質量控制準則) 和其他內地審計準則。財政部及中國證監會將負責持續監察認可內地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內地會計師事務所要接受實地視察的執業審核監察,并接受通常屬於周期性的核數工作文件審閱,做法類似香港會計師公會現時審核服務上市公司的香港核數師行的做法。香港及內地監管機構對內地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持續監察,將可確保內地會計師事務所在向香港上市內地註冊成立公司提供審計及相關服務方面能夠勝任其職。過去30年,內地發展令人稱羨。事實上,自首家來港上市內地企業青島啤酒於1993年掛牌后,內地一直不斷發展及進步,至今內地已開始接納并遵從國際準則及最佳常規,并已調整內地準則及常規以與國際接軌。因此,香港市場接納內地會計準則亦是市場自然演變的發展。香港是中國的國際金融中心,有幸能擁有眾多本地及跨國專業人士及專才,共同促進及維護香港得來不易的地位。香港交易所將繼續與權益人合力鞏固香港作為全球首要金融中心之一的地位,同時以審慎的態度適應不斷變化的市場發展趨勢。獲認可可擔任在香港上市的內地注冊成立公司的申報會計師及/或核數師的內地會計師事務所名錄
下表列明所有已獲中國財政部(財政部)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證監)認可可擔任在香港上市的內地注冊成立公司的申報會計師及/或核數師的內地會計師事務所名錄。資料源自內地監管機構發出的通知。我們會不時更新下表以反映任何變動。
序號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內地監管機構發出的通知 | 附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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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發出日期(日/月/年) | 獲認可生效日期(日/月/年) | |||
1. |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9/12/2010 | 15/12/2010 | 于2010年12月31日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組織形式 (見序號1A) |
1A. |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1/2012 | 31/12/2010 | |
2. |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9/12/2010 | 15/12/2010 | 于2011年8月17日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組織形式 (見序號2A) |
2A. |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1/2012 | 17/8/2011 | |
3. | 立信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9/12/2010 | 15/12/2010 | 于2011年9月9日更改公司名稱 (見序號3A)
于2011年11月3日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組織形式 (見序號3B) |
3A. |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30/1/2012 | 9/9/2011 | |
3B. |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3/2013 | 3/11/2011 | |
4. |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 9/12/2010 | 15/12/2010 | 于2011年7月7日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組織形式 (見序號4A) |
4A. |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3/2013 | 7/7/2011 | |
5. | 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 | 9/12/2010 | 15/12/2010 | 于2012年7月27日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組織形式 (見序號5A) |
5A. | 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3/2013 | 27/7/2012 | |
6. | 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9/12/2010 | 15/12/2010 | 于2011年2月14日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組織形式 (見序號6A)
于2013年5月10日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為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見序號6B) 并將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從名冊中刪除 (見序號11A) |
6A. | 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1/2012 | 14/2/2011 | |
6B. |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16/9/2013 | 10/5/2013 | |
7. | 京都天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9/12/2010 | 15/12/2010 | 于2011年12月31日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組織形式 (見序號7A) |
7A. |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3/2013 | 31/12/2011 | |
8. | 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9/12/2010 | 15/12/2010 | 于2012年12月31日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組織形式 (見序號8A) |
8A. | 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16/9/203 | 31/12/2012 | |
9. | 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9/12/2010 | 15/12/2010 | 于2012年9月14日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組織形式 (見序號9A) |
9A. | 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3/2013 | 14/9/2012 | |
10. | 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 | 9/12/2010 | 15/12/2010 | 于2012年7月5日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組織形式 (見序號10A) |
10A. | 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3/2013 | 5/7/2012 | |
11. | 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9/12/2010 | 15/12/2010 | 于2011年2月16日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組織形式 (見序號11A)
于2013年5月10日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為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見序號6B) 并將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從名冊中刪除 |
11A. | 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1/2012 | 16/2/2011 | |
12. |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 9/12/2010 | 15/12/2010 | 于2011年9月9日轉制為特殊普通合伙組織形式 (見序號12A) |
12A. |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3/2013 | 9/9/2011 |